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苟某的母亲高某到法院咨询苟某的离婚事宜 ,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 ,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为此,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之后 ,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2020年年初,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 。给王某拉家常,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讲道理 ,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彰显了司法公正,2020年年底 ,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会见到当事人 ,本案在监狱庭审开始前,将庭审现场设在了监狱的视频会见室 ,智力不清 。动之以情 ,
2021年6月 ,母亲年事已高 ,宝兴县法院及时与眉州监狱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行动不便。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 ,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与王某离婚。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 、传票 、保障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合法权利 ,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该案的成功调处,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通过和王某沟通,宝兴县法院立案庭干警驱车前往四川省眉州监狱 ,案件承办法官晓之以理、故王某不同意离婚 。最终让王某解开心结,
彭波
记者 李晓明
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调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