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法院的判决,张光芳因此“下岗” 。订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
老板支付万元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查明:张光芳于2011年2月进入陈老板经营的火锅店工作,张光芳找到陈老板 ,张光芳在该火锅店务工期间 ,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随后,因陈老板通过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方式,而陈老板店内的其他员工均采用了这一购买养老保险的方式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对此进行了确认 ,
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陈老板一直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火锅店转让给其他人经营,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了由劳动者自行购买养老保险 ,陈老板按法律规定的比例报销 ,为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