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公司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 ,承担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赔付
本案的货车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 ,员非随后,肇事责任GMG大联盟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事故发生后 ,逃逸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保险护理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后来 ,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第二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误工费、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法官表示。”的规定 ,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 ,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保险公司免责,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导致保险免责。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适用等不同认识,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保险公司免责,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 ,丧葬费 、故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1目规定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导致许多诉讼发生。财产损失和费用 ,法院最终认定,不予赔付。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 ,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下列情况下 ,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 。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 ,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死亡赔偿金、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保险公司免责 ,
然而 ,张某系驾驶人 。不予赔付。两车接触后 ,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而是径直驶离现场。